附条件合同引发的纠纷
发布时间:2021-01-07 14:49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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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珍珠岩厂家
附条件合同,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,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。近日,金寨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,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。
2011年9月,王某向曾某借款13万元,两人合伙在北京做出租房生意,同时又借款5000元用于向出租人交纳押金。后双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纠纷,2012年4月,经金寨县法院调解,王某归还曾某借款12万元,并于当天出具一张5000元的押金欠条给曾某,并在欠条上注明“公司退还(押金)后,再交给曾本人”。2013年,王某已将生意转让,但仍未还款。曾某多次催要无果,遂再次起诉法院要求王某归还5000元押金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曾某向法院提交的欠条应当视为一份附条件的合同,附生效条件的合同,自条件成就时生效。本案中,曾某在主张权利时应当向本院提供证据证明出租方已经将5000元押金退还给了王某,如不能提供这方面的证据,应当视为附条件尚未成就。故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曾某的诉讼请求。